8月18日,太原晨光煤層氣開發有限公司和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合作建成的7座煤層氣加氣站因證照問題再次被叫停,改裝的2000余輛公交車、3000余輛出租車“斷氣”。一樁利國利民的好事何以如此多磨?第一時間,記者走訪晨光公司。
加氣站開了又停了
開開停停,凸顯煤層氣公司面臨的兩難境地和尷尬身份
8月中旬,太原市內幾家一向熱鬧非凡、門前車水馬龍的煤層氣加氣站突然變得 “門前冷落車馬稀”。
這已是這幾家加氣站的第二次關關停停。
8月19日,的哥劉師傅一大早就往體育館煤層氣加氣站趕,為的是排隊排到前面,早點加上氣,但中途卻獲悉:加氣站又被封了!沮喪和無奈,代表了許多像劉師傅一樣的的哥的心情:“畢竟花了數千元的車輛改裝費,燒氣經濟環保,但加氣站開開停停,無法理解!”
而與此同時,位于市郊的西溫莊加氣站正常加氣。因為獨此一家,門前排起了長達一兩公里的加氣車龍。在這里,加一罐氣就得排幾個小時的的哥們一肚子的怨氣:原來在市里加氣,加氣點多,排個幾十分鐘就行。可不知為啥,那幾家都關門了。真是太不方便了!
也就是同時,李建文的心情也變得更加復雜。他是體育館煤層氣加氣站的母公司太原晨光煤層氣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晨光公司)的總經理。一面是廣大煤層氣用戶的熱切期盼,一面是在安監、工商等部門之間的艱難補辦證照之旅。
李建文解釋,所謂 “開了”,就是自從2008年9月因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關閉后,今年4月1日,公司所屬體育館煤層氣加氣站等3個站獲安監部門批準,進行設備調試,主要是配合安監部門提取加氣站設備相關數據。由于是特殊行業,必須帶氣運行,其間,為公交車、出租車等改裝車輛加氣。
所謂 “又停了”,說的是8月18日,太原市工商局迎澤分局以無照經營對晨光公司及下屬7個加氣站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暫停銷售。 “我們公司理解的無照經營,一是沒有拿到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二是沒辦妥前置手續,超出工商部門核定范圍經營。”
安監頒證要過工商年檢關
營業執照未年檢,主體不合法,不能頒發危化品經營許可證
據李建文介紹,近期,省安監局通過了對晨光公司所屬6座加氣站的設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進入領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階段。這個結果的前提是,2008年9月以來,晨光公司所屬加氣站認真整改,目前已辦理了立項、規劃、環評、消防、質監等手續。
李建文說,進入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領證階段,意味著將很快獲批重要的前置經營許可,辦理工商等其他證照水到渠成。但省安監局表示:晨光公司營業執照未進行年檢,企業主體不合法,不能為其下屬各加氣站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只要年檢過了,就能領證,我們興沖沖地到太原市工商局咨詢營業執照年檢事宜。”李建文這樣描述當時的心情。但結果讓人失望。
工商年檢要有安監意見書
案子在身,沒安監意見書工商局無法結案,年檢必須先結案
對于晨光公司的年檢,太原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2008年9月收到太原市安監局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案件移送書:“現需立即吊銷(晨光公司)相關營業執照”。晨光公司有案子在身,沒有安監部門的意見書工商局無法結案。“年檢必須先結案再說,如果按程序吊銷執照,何來年檢一說。”
晨光公司對此很無奈。公司目前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范圍是天然氣加氣站建設的咨詢服務、天然氣汽車專用零部件銷售,只要能提供相關的年檢材料,工商局應該可以給正常年檢。之前太原市安監局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主要針對公司超范圍經營加氣業務等,并且安監部門已對晨光公司作出了查封、罰款等處罰,還有給太原市工商局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案件移送書。但這也正埋下了不能年檢的伏筆。
這個連環套真難解!
好比小品里開鎖匠要先看房產證才給開鎖,而證又被鎖在箱子里
據李建文介紹,至今,他們仍然奔走于安監和工商等部門,“我們承認由于公司的多種原因,之前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客觀講,三四年前,太原市 “油改氣”工程起步階段,加氣站作為新生事物,各職能部門對加氣站的手續辦理相對滯后,時至今日,省里提出建設氣化山西,大環境發生變化,我們主動適應市場形勢和監管要求,作為企業該做的我們都在盡力做到,但目前陷入兩難境地:安監頒證要過工商年檢關,工商年檢必須先補辦齊全相關手續。好比小品里演繹的 ‘開鎖匠要先看了房產證才給開鎖,而房產證又被鎖在箱子里’,這個連環套真讓我們難解!”
山西省安監局安全監管三處:符合規范,方可辦證
9月13日,記者就晨光煤層氣加氣站辦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關事宜,采訪了省安監局安全監管三處副處長郝海清。他說,企業要辦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首先要通過安監部門設立、設計和竣工驗收,再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申報,方能進入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階段。
據了解,2009年8月4日,晨光公司下屬6個加氣站首次向省安監局提交相關材料,要求進行安全設立等審驗。省安監局負責南上莊、下元、小東流三座加氣站審驗工作,同時委托太原市安監局對勝利橋、體育館、九豐路三座加氣站進行審驗。
今年8月10日,南上莊、下元兩座加氣站因現場問題、安全設施問題等,不符合規范,未通過竣工驗收。省安監局有關部門原則通過了小東流加氣站的安全審驗,但要求企業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由市安監局復查驗收。竣工驗收通過后,即進入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階段。目前,小東流加氣站因整改工作未完成,竣工驗收還未通過,還不能提請辦理許可。另外,由市安監局負責的三家加氣站審驗材料還未報上來,進展不明。
今年5月,西溫莊加氣站順利通過了竣工驗收。目前,該加氣站進入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階段。
太原市工商局企業監管處:先結案,再年檢
9月8日,記者走訪太原市工商局企業監管處,就晨光公司年檢問題,方建德處長給出以下意見:
一、不能為該公司辦理年檢手續,確實是因為之前其涉及的案子沒有結案。記者在其出示的案件卷宗中看到,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案件移送書(并安全移字2008第104002號)針對晨光公司存在的違規行為,提出: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370號令),現需立即吊銷(晨光公司)相關營業執照”。方建德處長表示,接到移送書后,局里按照規定啟動相關程序。經過立案、審批、聽證等環節,現在程序基本結束,晨光公司也非常配合調查工作,結果是沒有立即吊銷該公司營業執照,但并沒有結案。原因就在于——“晨光公司作為曾經被掛牌督辦的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安監局是安全監管的職能部門,其建議我們立即吊銷營業執照,由于多種原因和一些程序,我們沒有立即吊銷。如果再為晨光公司正常年檢,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誰來負責?”
他表示,解鈴還需系鈴人,如果現在有安監部門出具的意見書或者證明,工商部門依據規定程序結案,作出處理決定,之后再為企業年檢。
二、企業年檢的定義是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按年度根據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對與企業登記事項有關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的監督管理制度。沒有年檢不意味著主體不存在,只要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沒有吊銷營業執照,企業主體就存在。企業主體存在,按道理不應該影響工商手續之前的前置手續辦理,也意味著企業年檢與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等前置手續沒有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