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山東省東營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中心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其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調整為3.57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全文如下:
關于調整中心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東發改價格〔2025〕106號)
東營區發展和改革局,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部,各有關燃氣經營企業:
根據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上游企業天然氣供氣價格調整情況,經研究,決定調整中心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具體內容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調整為3.57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二、燃氣經營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簽訂年度供氣合同(或協議)外購進的液化天然氣(LNG),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放開液化天然氣(LNG)銷售價格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1〕868號)規定,實行“購進價+相應配氣價”銷售,高進高出、低進低出。燃氣經營企業要與終端用戶在自愿原則下簽訂協議,按協議量組織液化天然氣(LNG)購銷,做到季清月結;要嚴格按照液化天然氣(LNG)購進量組織順價銷售,購銷數量必須相符,并留存購銷票據等資料,于每季度結束后第一個月15日前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校核。
三、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強價格自律,嚴格執行各項燃氣價格政策,嚴禁將低價氣轉高價銷售,嚴禁任意采購市場高價氣,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正常經營秩序;要做好價格政策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5月5日起執行。《關于調整中心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東發改價格〔2024〕337號)同時廢止。
東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30日